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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对一马公司的指控“有缺陷”

生活常识 2025年04月02日 17:07 12 admin

  

  

  吉隆坡高等法院被告知,从来没有证据表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伊斯兰银行犯下他被指控的罪行。

  纳吉布的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表示,控方从未出示证据,证明这位前北肯议员在2011年2月24日至6月14日期间出现在贾拉贾楚兰的银行,滥用职权。

  针对纳吉布的第一项指控是,他涉嫌利用自己担任总理、财政部长和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 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昨天,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在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 22.8亿令吉的审判中提交了意见书,他说对他的客户的指控是“有缺陷的”和“根本上有缺陷的”。

  这名律师表示,纳吉布从未见过大马银行大楼,也从未涉足其中。

  “他们怎么能说我在伊斯兰银行的客户利用职务谋取利益?

  “他(纳吉布)从未见过这栋建筑。他从未去过银行。他怎么会被指控滥用职权呢?他问。

  穆罕默德·沙菲说,纳吉布没有出现在据称犯下罪行的地方,“让辩方感到困惑”,对纳吉布的偏见导致一马公司的审判持续了六年。

  现年70岁的纳吉布总共面临25项指控:其中四项罪名是滥用职权,据称为他带来了22.8亿令吉的经济利益;还有21年的洗钱罪,涉案金额相同。

  这四项滥用权力罪名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制定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5倍于贿赂金额的罚款,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针对这21项洗钱指控,纳吉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被指控的,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科林·劳伦斯·西克拉法官的听证会今天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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